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23〕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3〕1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2.2 建设地点:长宁县梅硐镇等13个镇 2.3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2.4 建设规模: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由1座7.35万m3/d的取水设施、1条主干管、7条支管、12 条分支管及附属设施组成,主干管轴线长36.53km,为双管布置;7条乡镇支管、12 条分支管管道总长 124.089km;新建 12 个加压站,改造加压站1座、建设工程信息化及管道配套设施(具体以清单和图纸为准)。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6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移民安置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设备监造监理、工程信息化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3.2 资质要求: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额监理费不低于190万元或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3亿的水利类施工监理业绩(已完成项目以工程完工时间或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标段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
标段编号:CNXSL2024020013001
标段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
附件: (招标)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监理.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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