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 已由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批复文号涞水发改投资[2022]110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表编号为 涞发改招标核【2021】0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涞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涞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与内容:涞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5、监理周期: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保修阶段止。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须提供2022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项目总监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5.开标时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月 10 日9时00分至2023年3 月 16 日17时0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果上述网站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准),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准)。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涞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线上远程开标。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
联系人:马召联系人:尹伟玮
电 话:0312-4899810 电 话:0312-3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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